(峇株巴辖8日讯) 涉嫌在校门口撞死8岁女童的61岁客货车司机,今日在推事庭面控时表示不认罪,他获准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候审。
被告诺丁是6名孩子的父亲,他今早被带往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被告在承审推事诺瓦阿伦达斯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5月5日下午约12时30分,在巴力士隆斯里麦蒙国小前鲁莽驾驶一辆白色客货车,造成正在步行的8岁女童诺艾妮伤重身亡。被告的行为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即危险或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及罚款最高5万令吉。
推事诺瓦阿伦达斯在被告否认控状后,准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附加条件要求被告每月必须前往邻近警局报到一次。同时,推事下令从提控日起即时吊销被告的驾驶执照,并将此案定于6月25日过堂,以进行文件移交及委任辩护律师程序。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陈松元代表。
根据早前报导,该名就读小学二年级的女童诺艾妮是在放学步行回家途中,于校门口处不幸被客货车撞及。初步调查显示,事发时,被告在学校卸货后驶出校门,受害女童因头部及内脏受创严重,当场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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