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兆远30日讯)一名家庭主妇涉嫌于本月初在实兆远偷运24名印尼移民,今日在斯里曼绒地庭面对两项指控,惟被告不认罪,案件定在5月22日过堂。
被告乌米卡尔松,39岁,在法官阿兹扎面前,经由通译员宣读两项控状后,否认有罪。
首项控状指她于今年4月4日凌晨3时30分,在曼绒县昔加里十一碑路边,涉嫌偷运8名印尼籍男子及1名印尼籍女子。
第二项控状则指她于同日凌晨4时,在曼绒县昔加里十二碑昔加里路一间民宅,偷运11名印尼籍男子及4名印尼籍女子。
被告是根据《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偷运移民法令》第26A条文被控。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主控官为阿玛阿兹玛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再迪奥斯曼。
法庭择定5月22日再次过堂,以进行案件管理。
在同一法庭,一名充当收容所看守的印尼籍男子对两项偷运10名印尼籍男子及5名印尼籍女子的指控表示认罪。
被告特奥多鲁斯塞兰,30岁,右腿骨折。他在法官阿兹扎面前听取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当庭认罪。
首项控状指他于同日凌晨5时10分,在昔加里十一碑峇鲁希拉方向路边偷运7名移民;第二项控状指他于同日凌晨4时,在昔加里十二碑昔加里路另一间民宅偷运8名移民。
被告同样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偷运移民法令》第26A条文下被控,被告未聘请律师。法官阿兹扎择定于5月22日再次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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