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两家杂货店去年被执法人员发现未张贴禁售香烟给18岁以下人士的告示,今日遭提控上庭,各被判罚款4000令吉。
两家遭提控的杂货店分别是莫哈末哈菲兹杂货店和哈利扎公司,两家杂货店负责人今日被传召上庭,代表公司面对提控。
上述两宗案件是在新山推事庭审理,莫哈末哈菲兹杂货店被控于2025年10月26日,上午约10时20分,在士姑来大学城发现未按照规定的规格,展示禁止销售烟草产品的告示。哈利扎公司被控于2025年11月26日,傍晚6时09分,在巴西古当亚逸比鲁花园犯下相同行为。
上述行为抵触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产品管制法令第10(1)条文及第7(1)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万令吉罚款,或最高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为柔佛州卫生局检察官莫哈末法里,两名公司没有代表律师。
两家杂货店代表各自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推事诺法丁判处两家杂货店各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发出财产扣押令(waran mele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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