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巴生高庭裁定,被控于4年前在双溪勿当买凶杀夫的梁莹莹,以及另外2名男被告林勇喜和莫坤伦,谋杀罪名皆不成立,3人当庭释放。
高庭法官诺丽扎奥斯曼指出,控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梁莹莹(41岁)、林勇喜(40岁)和莫坤伦(41岁)的表面罪名,因此裁定3名被告的表罪不成立。
“鉴于此,3名被告无需出庭答辩,无罪释放。”
同时,法官诺丽扎也批准撤销另一名被告,即林勇喜的弟弟林勇龙(译音,35岁)的控状,后者于去年因肺结核在监狱中病逝。
控方证据存在问题
法官诺丽扎在判词中指出,控方未能通过直接证人证词或间接证据,证明所有被告参与或教唆杀害受害者的关键要素。
“若要证明梁莹莹杀夫,控方不能仅凭衣物上的血迹作出指控。”
她指出,控方提供的闭路电视画面大多不清晰,尽管画面中唯一可辨认的女性为梁莹莹,但她出现在画面中并无异常,因为事发地点正是她的住家。
她说,调查人员也未能建立完整的案发经过,包括当晚在场的人员,以及他们与梁莹莹之间的关系。
她还表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有人曾向林勇喜支付2600令吉,以买凶杀人。
“调查工作也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包括关键画面缺失,例如没有任何打斗过程的录像,以证明所有被告所有被告人共谋伤害受害者。”
根据控状,4名被告涉嫌于2022年9月15日凌晨约1时20分,在雪州巴生阿尼加峇鲁花园一间单层排屋内,共谋杀害死者邹添喜(41岁)。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谋)和第109条文(教唆)同读。
据报道,警方初步调查发现,妻子疑是觊觎丈夫的保险金,不惜策划买凶杀夫,凶徒上门后,一对子女还在屋内,之后现场伪造成劫杀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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