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1日讯)一名拾荒男子因不满母亲拒绝借用手机,多次出言恐吓七旬母亲,并扬言要将一家人杀光,男子今日被提控上庭,认罪后被判监禁7个月。
36岁被告佐哈里为育有两名子女的单亲父亲,他今日在永平推事庭面控,并在通译员宣读两项控状后,向承审推事阿伦诺瓦达斯俯首认罪。
根据首条控状,被告被控于4月2日,上午9时,在于新加兰甘榜克利查的一间住家内,扬言“要将一家人杀光”,以恐吓其74岁母亲,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名立,最高可被判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次项控状则指被告在4月17日,下午3时20分,于新加兰须汝河路的一间闲置住家内,非法持有疑为盗窃所得的铜线。上述行为抵触199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29(1)条文(无法解释物件来源),一旦罪成,可被判罚监禁最长一年或罚款最高1000令吉。
案情指出,被告当时因不满母亲不允许自己使用其手机,在家里情绪失控并辱骂母亲,甚至多次发出威胁言论,表示要杀光家人,令母亲感到极度恐惧。
调查显示,被告的大嫂全程目击,母亲因担心家人安全而向警方报案求助。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司菲道斯负责检控,被告的代表律师为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陈松元(译音)。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