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8日讯)一男子今在哥打峇鲁推事庭认罪,承认于3月24日用手机偷拍弟媳洗澡,判罚8000令吉。
这名36岁的被告在推事赖斯面前,由翻译宣读控状后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意图侮辱一名27岁女子的贞洁和体面,用手机偷拍其洗澡。
该行为发生在3月24日下午6点30分,地点位于格底里(Ketereh)格拉那(Kok Lanas)一处住宅内。
被告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洁)。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并罚。
根据案情,受害人(被告的弟媳)发现有人用手机偷拍她洗澡。
该女子检查后发现,挂在浴室墙上的手机属于被告。她担心视频外泄,于是拿走手机并报警。
本案由副检察官莫哈末纳兹尔负责公诉,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纳吉娃法希玛代理。
此前,副检察官请求法庭判处相应刑罚,强调在事发时,一家人正在祖母家庆祝开斋节。
“被告是雪兰莪莎阿南一间清真寺的兼职宗教师(Imam Sambilan)。”
辩护律师纳吉娃法希玛则请求法庭从轻判罚,指被告已悔改,并保证不会再犯。
她表示,被告要养活妻子和2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在宣判前,推事斥责被告,指出其具备法律背景,身为宗教师更应以身作则,守护家庭与尊重弟媳。
最终,推事庭判处被告罚款8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需服刑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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