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21日讯)84名外籍人士因涉嫌使用假身份证或盗用他人身份,昨日被控上庭,各别被判罚款4000令吉。
昨日被控上古来地庭的66名女子以及18名男子,年龄介于18岁至53岁,分别来自菲律宾以及印尼,其中一名女被告则自称是本地人;他们皆在法推事莎丽妮面前认罪。
其中,83名被告各被判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要以监禁7个月作为替代刑罚,另有一名被告表明无力偿还罚款,被判监禁7个月,刑期从被捕日,即本月17日开始计起。
根据控状,所有被告是在周一傍晚5时许,在士乃的柔佛科技园附近的一家印刷工厂内,被发现在没有合法权限下,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或盗用他人的身份证进行文件识别。
上述行为违反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2007年修正版)第25(1)(e)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上述案件由国民登记局主控官祖卡纳因、莫哈末拉兹、诺勒拉瓦蒂、依祖扎卡万、努鲁纳蒂雅以及莫哈末沙兹兰联合检控。
其中20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吉哈莎依达,另有30人的代表律师为诺阿丝静金,其馀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沙梅尼。
根据案情,来自布城的国民登记局执法人员展开突击行动,在该工厂内检查在场者的身份证件,所有被扣查者皆出示他人名字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工作用途。
当局发现部分被告所提交的身份证明与其本人资料不符,另有部分指纹记录以及身份证不存在或从未由国民登记局所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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