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0日讯)20岁送货员因强奸一名通过Telegram账号认识的未成年少女,今日被芙蓉地庭判处240小时社区服务,该判决必须在12个月内完成。
20岁被告亚里兹克里在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因此,芙蓉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作出上述判决。
苏丽达表示,她是在听取了辩方的减刑请求、案情调查报告、福利局官员社会报告以及提交的建议后,认为本案不宜判处监禁。
有鉴于此,她宣判被告需在12个月内完成240小时的社区服务令,并附加10项条件。
“附加条件包括被告必须每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参加辅导课程,并遵守福利局官员制定的活动安排。”
苏丽达还要求被告缴付5000令吉的保释金,并由其家庭成员作为担保人,否则被告可能被判处一年监禁。
她披露,倘若被告未能完成社区服务并遵守所附加的条件,他将被带回法庭,并根据原判条文受到处罚。
在今日的庭审中,福利局社区服务指挥官阿兹丽娜也在庭上宣读了被告的社会和道德报告。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8月2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在森州冷京甘榜乌鲁峇玲珑住宅区附近的商店内,强奸一名案发时年仅13岁10个月的少女,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刑。
此前,被告的代表律师艾丝玛薇请求法官判处最低刑罚,并认为对于其当事人而言,监禁并不合适,因为被告是一名年轻的罪犯,且没有前科。
她表示,被告是通过一个Telegram账户认识受害者,而该账户展示了受害者在向Telegram群组成员提供性服务时的一些不雅行为。
“根据该Telegram账户内容显示,如果想加入这个Telegram群组,成员必须年满18岁,而被告当时18岁,同时,也理所当然的认为受害者也是18岁。”
主控官诺阿丝哈副检察司则请求法庭判处适当的刑罚,考虑到受害者在案发时是未成年人,且鉴于儿童性犯罪日益猖獗,同时,也认为被告认罪并非减轻处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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