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9日讯)一名男子因破门潜入一间汽车公司店屋行窃,因此被控。周一他在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监禁18个月,刑期从当天开始算起。
被告莫哈末法里祖(22岁),与3名未落网的同党,被控于今年2月14日凌晨3时55分左右,被发现潜入古晋市中心一间汽车公司店屋偷窃,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57条文,并可与第34条文同读。
案情指出,案发当天,店主发现店屋后门遭人切割。闭路电视(CCTV)画面显示,有4名蒙面男子使用工具破坏铁栅后闯入店屋。
店主随即报警,警方展开调查后成功逮捕被告。调查也发现,被告与3名同党确实闯入该店屋,而在后门处所采集的指纹亦证实与被告吻合。
此案由副检察司蔡凯盛主控,被告则没有律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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