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8日讯)一名男子涉嫌7年前杀害在父亲园坵工作的一名孟加拉外劳,更将死者右脚绑在摩哆上,再丢入河里,以便死者沉尸河底,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被告今日被怡保高庭法官斥“非常残忍”,并宣判被告死刑。
法官苏添裕(译音)在辩方陈词后,根据控方提出的量刑要求,包括死者被残忍杀害的事实,对28岁的被告莫哈末阿米尔安查作出了死刑判决。
控状指案发时年仅21岁的莫哈末阿米尔安查于2018年12月15日,晚上8时20分左右,在中霹雳甘榜牙也近打河处,谋杀时年32岁的奥威度,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
在2020年1月6日开始的整个审讯过程中,共有24名控方证人出庭作证,而辩方证人则只有被告自己。
在判决书中,法官称被告的谋杀的方式“非常残忍”,不仅以金属物欧击死者头部,颈部也被砍伤,之后尸体被拖到河边,脚部被绑在摩哆上,再丢入河里,以消灭犯罪的痕迹。
他说,已经来马工作7年的死者,案发时在被告父亲的园坵工作了4年,并准备在近期返回孟加拉结婚,但却被杀害。
法官强调生命宝贵,不可被替代,因此,接受控方关于此案适用死刑的陈词。
与此同时,被告在聆听宣判后神情淡定,过后拥抱前来法庭探望的家人时,眼眶湿润泛红,数名家庭成员也不禁流下眼泪。
此案主控官为吉塔裕拉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桑迪兰。
2018年12月,一具腐尸在河中被发现,尸体右腿被绑在一辆国产摩哆上,该辆摩哆相信是充作重物,以便尸首沉尸河底。
死者是在嫌犯父亲的园坵工作,并被发现颈部有割伤痕迹,后脑有两处伤口。警方初步调查显示,死者于同年12月15日被杀害,案件的动机相信是嫌犯对死者心怀不满而引发,因为被告在案发当天向妻子称与死者出外用餐,但后者却作出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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