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8日讯)一名年仅6岁的男童遭负责接送他的校车撞击,导致头部及身体多处受伤。
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哈达发文告表示,此宗意外是于8月4日上午11时50分,在芙蓉曼道英达花园第3期(Taman Mantau Indah 3)住宅区处发生。
他说,据初步调查显示,涉及事件的校车是由一名38岁女子驾驶,当时正接送学生从曼道英达花园团结幼儿园回家。
“校车当时正将一名男童送往其保姆住家。当抵达目的地后,男童从车上下来并走到校车前方,准备穿越马路前往保姆家。”
莫哈末哈达披露,就在男童站在校车前方时,司机疑似没有察觉,启动了车辆并撞击男童,导致他跌倒受伤。
他称,这起事故导致男童头部、身体、手脚均受伤,随后被紧急送往芙蓉端姑惹化医院接受治疗。
他指出,警方目前援引《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对案件展开调查。
他呼吁目击者,可联络查案官诺法丝拉019-4611794,或前往邻近警局协助调查。
莫哈末哈达也提醒所有公共交通司机,在乘客下车后必须时刻留意其动向,并在确保乘客安全抵达目的地后,方可继续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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