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0日讯)一名前军人兼伊斯兰保险代理员涉嫌骚扰及透过社交平台诽谤前妻,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面对5项控状。
现年35岁的男被告莫哈末阿克玛海米尔于今早在第二地庭法官哈德丽雅,以及推事庭推事莎达仙哈面前,表示不认罪。
被告在地庭共面对3项控状,即他于今年6月30日、7月3日及4日,在武吉卑亚都慕迪雅拉花园意见住家单位,通过个人面子书帐号,发布伤害和骚扰40岁妻子的贴文。
上述行为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求情时说,前妻是一名律师,这是他第三次被前妻送入扣留所。法官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
另一方面,在推事庭,被告被控于7月7日和23日,在博特拉医院及在武吉卑亚都慕迪雅拉花园的家居店反复跟踪及骚扰前妻,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507(A)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于7月4日晚上10时,在同个花园的住家单位,透过面子书发布诽谤前妻的帖文。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0(诽谤)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的代表律师哈兹克艾祖丁,以被告目前收入不稳定为由,要求减低保释金。推事允许被告每项控状以3000令吉保释。
案件由副检察司瓦达依思哈主控,同时将于8月26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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