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8日讯)涉及清真寺偷窃净水器,4名被告今早被控上芙蓉推事庭时,皆俯首认罪;当中3名被告被判入狱3个月;另一名年仅19岁被告,芙蓉推事庭则要求提呈福利局报告,再作出判决。
4名被告莫哈末哈晋(29岁,无业)、莫哈末丹尼尔(19岁,便利店员工)、莫哈末赛夫(29岁,快递服务)及莫哈末祖奇菲(29岁,无业),被控集体于2025年7月1日,下午2时30分,在冷京清真寺偷窃净水器,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建筑物内偷窃)。
一旦罪成,监禁可达10年及罚款。
被告在聆听法庭翻译员念出控状时,皆俯首认罪,鉴于抵触条文属必须被判入狱,因此翻译员及芙蓉推事庭推事赛夫沙育迪再三向被告确认,被告依据表明明白控状并认罪。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为4人求情时表示,第一被告及第4被告目前无业,仍在寻找工作,他们都需要承担家中父母;而第二被告,目前在便利店工作,每月收入1700令吉,第一次犯错;第三被告,则是从事快递服务,已婚,太太是家庭主妇,育有2名分别一岁及两岁的孩子,希望推事能够对被告轻判。
无论如何,芙蓉推事庭推事赛夫沙育迪因第二被告仅有19岁,所以没有在今天对被告宣判,且要求呈上福利局报告。
至于另3名被告,他则宣判入狱3个月,从下判日开始算起。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祖阿兹林副检察司。
据早前报导,汝来警区主任发文告指警方成功侦破多宗清真寺净水器失窃案,逮捕5名本地男嫌犯,并起回失窃的净水器、电器与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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