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7日讯) 涉嫌疏忽照看导致9岁残疾女童身亡,女童的亲生母亲与继父今日双双在爱极乐法庭面控,惟皆否认有罪,俩人获准保释。
案件被告分别为36岁、来自沙巴的男被告玛努尔彭瓦及40岁的印尼籍女被告依思塔玛莎。
控状指出,2名被告于今年4月杪至6月23日期间,在哥打叻沙玛纳花园一间住家,身为女童监护人,让9岁女童承受肢体伤害。
被告们的行为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忽照看孩子,使其暴露危险中),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1(1)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罚。
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们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主控官莫哈末纳兹霖副检察司基于案件受害者最终身亡,加上受害者是女被告的亲生女儿,不建议法庭给予保释。
惟他说,若法庭使用酌情权,则提议让被告们各以5万令吉保外候审。
2名被告没有代表律师,男被告玛努尔彭瓦在求情时指出,他需要工作还债,恳请法庭允准保释。
女被告依思塔玛莎则说,女儿的遗体还在甲州中央医院太平间,仍未安排下葬,而目前还有一名3岁孩子暂时由亲戚照看,恳请法庭给予保释。
地庭法官罗哈杜在聆听双方后,允准男被告以1万5000令吉、女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此案择定8月4日过堂。
根据早前报道,一名9岁女童疑似遭到虐待,于6月23日早上被继父送入私人医院时。已陷入昏迷,最终证实不治身亡。
院方检查结果显示女童脚部断裂、身体与头部多处淤青,疑似生前遭受虐待。
据了解,被告们于4年前共组家庭,而受害女童在家中3名孩子之中排名第二,出生患有脑性麻痹,终生无法行动,只能长期卧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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