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马11日讯)一失业男子上个月因非法持有手枪和子弹被警方逮捕,今早在巴西马地方法庭面控时不认罪。
现年50岁的莫哈末赞里在聆听宣读控状后,即否认持有枪械和子弹。
根据控状,被告于5月29日晚上8点30分在位于马尼拉美兰蒂路(Jalan Meranti)一处住宅内持有一把格洛克19手枪,因而抵触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8条文。
该条规定,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监禁 14年,并判处不少于6次鞭笞。
第二项指控是在同一日期、地点和时间,他被控无证持有47发子弹,包括A型美国9毫米鲁格手枪、FC型9毫米鲁格手枪、AP 14型9毫米鲁格手枪、PMC型9毫米鲁格手枪和S3型9毫米鲁格手枪等枪械的弹药。
这名失业男子被控违反1960年枪械法令第8(a)条文,该条规定,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监禁 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并处。
控方由副检察官西蒂艾沙负责起诉,被告没聘请辩护律师。
由于案件涉及枪支,法官祖基布里不允准被告保释,并择定此案于7月1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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