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5日讯)点错相17岁男学生遭群殴重伤案,再有一人今日被控上芙蓉推事庭,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担保外出,并择定7月7日过堂。
据《阳光日报》《Sinar Harian》报道,21岁被告赛兹万艾斯拉夫被控于2025年5月8日,晚上11时,在甘榜圣陶沙再也(Kampung Sentosa Jaya)的一个室内五人足球场,严重致伤一名17岁男子,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及罚款。
他今早在芙蓉推事庭面控时,聆听控状后,向推事赛夫沙约迪否认罪行。
此案主控官为菲达米斯杰迪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即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努鲁莱茵为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与弟弟需共同养活父母及8名兄弟姐妹,家庭经济贫苦。
“被告母亲今年46岁,是家庭主妇;其弟弟现年19岁,月薪仅1000令吉,从事烧焊工作。今天两人到庭为被告办理保释手续。”
无论如何,推事赛夫沙约迪最终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担保外出,并附加不得接近受害者的条件。
根据早前媒体报导指出,2025年5月8日在甘榜圣陶沙再也发生一名17岁少年,疑被点错相而被一群为数不明男子围殴导致面部受伤,该事件引起网民广泛关注并迅速在社交媒体上传播。
警方初步调查显示,事件疑因受害人被误以为涉及一宗车祸,对方怀疑受害者曾伤害其弟弟而引发袭击。
案发后,警方逮捕包括两名17岁少年在内的10名男子以协助调查。
随后,其中5名涉案者,包括2名未成年男子,于2025年5月14日被控上芙蓉推事庭,面对两项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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