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3日讯)一名劳工被控分别两次强奸一名中学一年级学生,包括一起于今年3月发生在稻田里的强奸案,今日在地庭面控两项罪名,惟被告否认有罪。
20岁被告莫哈末纳斯鲁丁在法官祖基夫利宣读控状后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对此案进行辩护。
根据第一项指控,被告被控于3月13日晚上11时在格底里的稻田里,强奸了一名13岁11月大的受害者。
第二项指控,被告于3月20日凌晨12时在格底里一户人家的客厅里,强奸了同一名受害者。
被告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鞭刑。
案件由副检察司卡玛鲁哈西米担任主控官,被告代表律师则为阿末努里。
此前,卡玛鲁哈西米因案件涉及未成年受害者而拒绝提供保释,但阿末努里以其当事人仅从事劳工工作为由,上诉要求降低保释金额。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并配有一名担保人,附加条件为被告不得骚扰受害者及控方证人。
法庭也择定案件于7月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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