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8日讯)一名缅甸籍餐厅帮工为逃避因无照驾驶而被取缔,竟当街向执勤警员行贿,事后遭提控并于今早在北海地庭认罪,被判罚款5000令吉,否则须以两个月监禁代替。
36岁被告韩敦(Han Tun)今早在法官祖哈兹米阿都拉面前,被以英文宣读控状后承认罪行。根据案情,事发于本月22日下午6时30分,地点为乔治市车水路一带,被告为逃避警方对其无照骑摩哆行为采取法律行动,试图以95令吉贿赂警员乌扎尤丁。
其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214条文(贿赂罪),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10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庭上,被告没有律师代表,在求情时表示对所作所为深感懊悔,并称自己每月需寄钱回国奉养年迈双亲,恳请法官从轻处理。他承诺将遵守法律,并希望能顺利完成在马来西亚剩馀一年工作合约。
法官祖哈兹米宣判时强调,贿赂在本国属于严重罪行,无论金额多寡皆不可轻忽,最终判处被告罚款5000令吉,否则须服刑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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