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马鲁都26日讯)3名菲籍人士非法拥有865公斤绿海龟肢体或产品,在哥打马鲁都法庭俯首认罪,各判一年监禁及每人罚款22万;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8个月监禁路取代。
3名菲律宾人今日在哥打马鲁都法庭被判刑,他们因被发现非法拥有估计重达865公斤绿海龟(Chelonia mydas)制品而被判有罪。这些制品被装在39个麻袋和14个盒子中。
3人2023年9月27日在沙巴水域、接近古达灯火楼海域被海事执法机构执法人员逮捕。案随后交由沙野生动物局进一步调查与提控。他们被控违反1997年《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41(1)条,援引《刑事法典》第34条共同施行的条款,该条文对非法拥有完全受保护野生动物制品行为设更严厉刑罚。
法庭最终判处每人一年监禁及每人罚款22万令吉,无法缴罚款,就以8个月监禁取代。
沙巴野生动物局局长莫哈末苏菲安表示,这次成功行动是各执法机构战略合作成果,沙野生动物局感谢古达海事执法区人员迅速行动,成功挫败在沙巴水域走私海龟制品企图。
“这项成功体现我们持续保护濒危海洋物种,特别是绿海龟坚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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