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1日讯)闯红灯撞毙3少年案,案件今早在芙蓉推事庭过堂,17岁无牌驾驶少年将针对两项指控向总检察署呈交陈情书(Representasi),包括危险驾驶导致死亡以及无驾照驾驶的罪名。
据《马来西亚前锋报》(Utusan Malaysia)报道,这名17岁的少年代表律师约翰拉兹,今日在芙蓉推事庭向推事努鲁阿祖因表示,辩方将在审查控方所提供的文件后,正式向总检察署提交陈情书。
无论如何,推事庭择定6月26日再次过堂,以确认陈情书的提交与进展。
涉案17岁少年,第一项控状被控于2025年3月6日,晚上8时30分,芙蓉新那旺Matahari Height花园交通灯路口,乘坐一辆本田Jazz轿车危险驾驶,撞击2辆摩哆,导致年龄分别为15岁、16岁及17岁,共3人遭撞毙。
控状指被告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
(危险或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5年至10年,并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和不超过5万令吉。
被告第二项控状,即在没有驾照下驾驶,抵触与上述同一法令第26(1)条文;一旦罪成,可罚款300至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个月,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M山姆甘副检察司。
据早前媒体报导,于2025年3月6日,晚上8时30分,在芙蓉新那旺Matahari Height花园路口处发生的车祸,涉及1辆本田Jazz轿车及2辆摩哆,分别一辆是Modenas Kriss摩哆以及一辆是本田Vario摩哆,以致3人遭撞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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