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一名30岁男体育老师因涉嫌在手机藏有色情素材,今天被提控上庭,他在庭上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被告古斯迪依沙被控于去年1月13日,傍晚约7时,在位于马晒的旭日城(Taman Cahaya )的一间住家,将色情素材存在手机内。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持有猥亵物品),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庭上聆听通译员念出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并表示认罪。
承审此案的推事莎米妮询问被告,是否真正理解控罪及案情,并强调身为公务员是否确定要认罪,若被告认罪将丢失工作。
被告聆听后仅以微笑回应,推事严厉斥责被告:“请不要对我微笑。我问你的是要认罪还是不认罪,你要回答清楚。”
推事向被告表示,如果选择不认罪,就必须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最终,被告改口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案件主控官诺法蒂哈副检察司建议,以一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作为保释条件。
推事最终允准被告以30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展延至5月30日过堂。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