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3名女子涉嫌串谋及收取近7万令吉的贿款,协助驾驶执照考生通过电脑笔试,今日在新山法庭面对高达106项贪污指控,她们皆不认罪。
3名被告分别是25岁的努拉蒂卡(前书记)、36岁的努丽依达(前书记),以及她们的前雇主西蒂诺拉菲达(45岁,驾驶学院招生代理)。
根据控状,首名被告努拉蒂卡面对29项指控,被控于2023年8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在哥打丁宜某银行接受一名26岁女子共4万8741令吉的贿款,作为协助考生通过驾驶执照电脑笔试的报酬。
第二名被告努丽依达面对24项指控,被控于2023年8月1日至10月21日期间,在本那哇镇迪沙鲁乌达马花园的某银行收取努拉蒂卡转账的2万1172令吉,作为协助考生通过驾驶执照电脑笔试的酬劳。
两名被告的上述行为皆违反《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条文(索取/接受贪污),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判刑。
第三名被告西蒂诺拉菲达则面对53项串谋指控,被控于上述时间和地点,与两名前员工串谋收受上述贿金,总额达6万9913令吉,以协助考生顺利通过笔试。

被告的上述行为违反《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8(1)(c)条文(串谋),并可与相同法令第第16(a)条文同读,以及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受贿金额5倍,或一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上述案件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法扎里山副检察司,3名被告则由不同律师代表出庭。
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卡玛批准第一被告努拉蒂卡和第二被告西蒂诺拉菲达,分别以7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保释候审,同时必须每个月向反贪会报到并交出护照。
第三被告西蒂诺拉菲达则获准以一万令吉保释候审,必须每个月向反贪会报到,并交出护照。
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于6月26日过堂,以提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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