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8日讯)阿隆杰帮(Along Jep Gang)的3名偷车团伙今天在地庭承认了隐藏和持有赃物(包括被盗汽车车身)的指控。
3名被告分别是25岁的汤米安迪卡(Tomi Andhika Kosnanto)、莫哈末拉扎欣(Muhammad Razahin Zailan),以及40岁的莫哈末哈菲菲(Mohd. Hafifi Mohamad)在助理书记官旺莫哈末古塞里分别宣读指控后,均表示认罪。
3名被告均被控藏匿赃物,分别是一辆宝腾赛佳和一辆第二国产灵鹿轿车,以及一辆本田C100摩哆。
3名被告均为在拉惹乌达花园的一家洗衣店前当散工的失业人士,他们是在2024年12月28日至今年4月19日期间,于旺哈山峇都4路(Jalan Wan Hassan Batu 4)、兰斗班让和武吉丁宜的一组公寓进行此犯罪活动。
根据《刑事法典》第414条文(藏匿赃物),一旦罪成,每名被告可能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及罚款。
莫哈末哈菲菲也承认持有第二国产灵鹿汽车底盘,但他未能令人满意地解释自己如何在4月23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将其放置在甘榜德力左路(Jalan Kampung Delek Kiri)铁路轨道旁。
该案是根据《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第29(1)条文提出的,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1年监禁或最高1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然而,在审讯过程中,汤米安迪卡对3月19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在直落加东勿刹抢劫一名54岁男子的宝腾Iriz汽车的指控拒不不认罪。
他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一旦罪成,将面临最高14年的监禁,以及罚款或鞭刑。
控方由副检察官诺纳迪亚苏哈达罗斯里(Nur Nadia Syuhada Rosli)和苏菲阿布哈山(Sulfie Abu Hassan)担任主控官,而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詹姆斯陈(James Chan)。
法庭随后批准被告每人以2500令吉至6000令吉保释,审判及判刑时间分别定于6月11日、23日及30日。
根据《Kosmo!》上周一报导,4名阿隆杰帮的团伙从去年年底开始盗窃日常使用的车辆,但上个月他们在这个地区被警方逮捕,他们的阴谋被粉碎。
所有嫌犯皆为本地男子,年龄都介于25岁到40岁之间,而他们的目标是锁定停放路边的旧车和摩哆,然后使用各种盗窃车辆的犯案工具,通过破坏轿车门窗的橡胶偷窃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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