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0日讯)一名62岁华裔老翁涉嫌性侵10岁女童,今日在法庭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定于6月19日过堂。
男被告是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地庭,在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面前否认控状。
根据控状,男被告于今年4月21日早上7时,在格西当花园公寓的垃圾场非礼性侵正在丢垃圾的10岁女童,为此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肢体性侵)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20年和鞭笞。
此案主控官莫哈末纳兹霖副检察司向法官建议,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附加条件包括不允许打扰受害者及证人。
被告的代表律师苏雷斯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他表示,被告年事已高,且患有糖尿病,听觉也出现问题。
法官最终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惟需要遵守主控官所提出的附加条件。此案将于6月19日过堂。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