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城24日讯)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已传召一名男子录供,调查该男子涉嫌在面子书上发表极具冒犯性的言论,侮辱了先知穆罕默德及伊斯兰教。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表示,这名63岁男子于本月20日在柔佛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总部接受录供。
文告指出,该男子用来发布相关言论的手机及SIM卡已被扣押,以警方进行数码鉴证分析。
警方是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名成立,涉案者可被判处最高罚款5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2年,或两者兼施。
文告表示,此案的调查报告将在近期内提呈总检察署副检察司审阅,以决定后续行动。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绝不妥协,也不容忍任何人滥用社交媒体平台,特别是触及宗教、种族与王室(3R)课题,这些言论可能引发宗教紧张,破坏马来西亚多元社会的和谐。”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也提醒公众应以道德与负责任的态度使用社交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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