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2日讯)华裔餐厅助理两年前以散播淫秽照片和影片威胁,将一名在网路交友平台认识的少女带到酒店强奸,受害少女事后试图自杀,才揭发被告恶行。
现年25岁的被告罗志兴(音译)周三在麻坡地庭被控性侵未成年少女罪行下,被判处监禁4年及鞭笞2下。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3年3月2日,傍晚6时许,在峇株巴辖一间酒店内干下上述兽行。被告的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项条文(强奸),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20年监禁及鞭笞。
根据案情,受害少女母亲于2023年11月24日,下午4时许向警方报案,声称一名在微信属名叫“E”的人(被告)威胁其女儿(受害少女),以散播淫秽照片和视频威逼少女到酒店发生性关系,导致少女试图自杀。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于2022年8月透过社交媒体instagram认识受害少女,并与少女多次外出,最后一次是在2023年3月2日,傍晚6时,被告带受害少女到酒店开房,多次亲吻少女及脱衣,被告性侵少女后将精液射在少女嘴里。
少女事后被带到医院检查,医生告知少女处女膜破裂,被告于同年11月27日在住家被逮捕。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承审法官沙雅尼判处被告入狱4年及鞭笞2下。
此外,法官谕令,被告在服完刑期后,需被警方监督一年。
此案主控官为迪雅娜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为陈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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