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7日讯)前端洛州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怡保高庭基于此案女佣没有亲自出庭作证,同时法庭不可采纳传闻证据(hearsay evidence),因此认为辨方呈上的附加文件证据不可被接纳。
怡保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华合今天就杨祖强呈上的附加文件证据发表看法时说,法庭对有关证据存疑,是因为此案女佣没有出庭来作证,验证有关证据。
他认为,若法庭在聆讯中采纳有关证据,是不安全的。同时,他认为,应维持此案女佣早前审讯期间的证供,以及女佣的证供不可被挑战。
他表示,虽然有关证据与此案有关联,但法庭认为有关证据属于传闻证据,因此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32(1)条文,传闻证据不应该被接纳或考虑成为证据。
他也说,基于各种因素情况下,法庭认为辨方未能挑起合理疑点,因此,他认为此案应该维持原判,而这将交由联邦法院作出决定。
今日出庭的杨祖强辩护律师团有拿督拉兹帕星和沙林,而检控方团队是霹雳州检控主任莫哈末扎基、副检察司丽雅娜、纳斯鲁和古拉杜艾妮。
较早前,莫哈末扎基要求向法庭呈交新的证据,惟遭到法官驳回。
法官指今次聆讯是依照联邦法院的指示,审理辨方所呈上的附加证据真实性及给予看法,不适宜审理控方的新证据,并指示控方应在联邦法院呈上新证据 。
根据报导,怡保高庭于2023年7月27日,裁定杨祖强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9时15分期间,在霹雳州怡保一间住宅房间内强奸一名当年23岁的印尼女佣,罪名成立。
杨祖强因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被判13年监禁及2下鞭笞,同时以3万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作为保释条件,允准杨祖强缓刑,及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上诉庭则于2024年3月裁定,维持杨祖强的罪成判决,惟将刑期从13年减至8年。
2024年11月12日,联邦法院基于辩方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据称这5份文件证明了此案女佣在本案中,向法庭给出了虚假证词。
联邦法院于是谕令将案件移交回高庭审理,以针对新证据的真实性作出定夺。
今年2月5日,怡保高庭就杨祖强性侵女佣案所提呈新的证据真实性进行审理,并传召此案女佣所委任的印尼律师巴都拉曼,以对巴都拉曼所拟出的声明等附加证据进行盘问。
根据女佣的声明,她签下为期3年从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在杨祖强住家当女佣的合约,她打算提前终止合约返回印尼但遭到当时的雇主杨祖强阻止,于是谎报遭到性侵。
女佣在声明中也说,她对于诬陷杨祖强及在法庭给予虚假证供的行为感到后悔,并作出道歉,因此委任印尼律师巴都拉曼草拟声明,希望透过声明撤回对杨祖强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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