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5日讯)马六甲警方于去年共逮捕5名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男子,充公12万令吉商品。
甲州总警长拿督祖凯里指出,当局在马六甲新路、武吉南眉、丹绒米雅、万里望慕西峇花园检查时,逮捕年龄介于35岁至52岁的印裔和巫裔男子。
他表示,执法人员也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充公12万令吉的烟花爆竹。
至于开斋节售卖烟花爆竹的营业执照,他说,目前仍接受申请,惟相关申请有待马六甲中央县、亚罗牙也和野新县警区主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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