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9日讯)巫裔青年在守行期间,二度犯下非法拥有被窃摩哆罪行,认罪后被判监禁半年,青年闻判后哀叹,来临开斋节将要在监狱中度过。
据了解,现年19岁的被告莫哈末阿克玛在上月初,因非法拥有一名乐龄人士报失的摩哆而被提控,最终被法庭谕令守行2年及缴付2000令吉保释金。
被告再因另一宗拥有贼赃案件,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被被提控。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12月16日,凌晨2时30分许,在峇县班底花园(Taman Pantai),因拥有属于一名24岁男子被盗窃的摩哆,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非法拥有赃物)。
在上述条文下若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2年及罚款。
根据案情,警方在本月15日接获一名24岁本地男子投报,指其摩哆遭失窃。
警方随后根据情报,在当地一间多用途礼堂前,发现投报者失窃的摩哆与被告一起,当场人赃并获。
被告聆听完控状后,俯首认罪。
承审推事苏海拉谴责被告屡劝不听,判处被告监禁半年。
此案主控官为法拉瓦茜达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卡玛鲁阿里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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