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早前涉嫌将性爱影片发上网贩售的“Hot Daddy”与2女友,基于控方无法将逮捕令递交给所有被告,为此地庭今天宣判所有被告“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
这3名被告分别是32岁昵称为“Hot Daddy”的哈斯里,以及27岁女子诺莎丽娜和24岁女子诺希达雅。
地庭法官茜蒂莎吉拉今天被控方告知,早前过堂时向被告发出的逮捕令至今都无法递交给所有被告,并且所有担保人至今都未曾出庭审讯,也没有就被告缺庭所做出的任何解释,因此做出上述裁决。
她说,法庭宣判3名被告“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直至控方将逮捕令递交给所有被告为止。
另一方面,主控官妮祖安副检察司在庭上揭露,警方还在追查所有被告下落,即使有关通知已递交给担保人,但这些担保人不曾就被告缺庭做出解释。
根据媒体报道,1月26日,上述3名被告因宣传卖淫影片而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72(1)(e)条文,并可在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15年和鞭笞。
3人当时皆否认有罪,法庭当时也允许他们各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惟10月7日案件过堂时上述3人皆未出庭,包括担保人在内的3人仍没现身,副检察司莫哈末沙里扎则申请对3名被告发出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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