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2名中国男子涉嫌在飞机上偷窃,今日被提控至浮罗山背推事庭,2人皆当庭认罪,分别被判罚款。
被告分别为51岁的何大鹏(译音)与61岁的辛民(译音)。何大鹏被控于11月21日早上8时30分至8时40分,在飞往吉隆坡的航班上偷取他人现金2000令吉,违反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
辛民则被控于11月24日早上10时30分,在浮罗交怡飞往槟城的航班上偷取他人财物,包括2万4000新台币(3200令吉)及250令吉,总值约3490令吉,同样违反上述条文。根据刑事法典第379条文,罪成者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面对控状,两人皆认罪。辩护律师莫哈末尤索夫求情时表示,两名被告均无犯罪纪录,且偷窃的财物已全部归还受害者,未造成实际经济损失。考虑到两人认罪态度良好,并节省法庭审理时间,律师恳请法庭从轻发落。
推事谢慧亭(译音)最终裁定,何大鹏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纳则需监禁3个月;辛民则被判罚款3700令吉,无法缴纳同样须监禁3个月。
根据早前警方提供的资料,辛民于11月24日早上在飞机上行为可疑,被空服人员发现正在翻找座位上的包包。随后,空服人员发现一名本地华裔男子的包包曾被移动,经检查确认包内的现金不翼而飞。空服人员立即通知航空保安人员,将辛民带往警局报警。
至于何大鹏,案发于11月21日早上8时40分,他在飞机上被空服人员发现鬼祟地清点钞票,包括50令吉及100令吉钞票,还有一些泰币,并将钱塞入口袋。经检查,包包属于一名本地女子,其内2000令吉现金被翻动,包包凌乱不堪。空服人员随即联合保安人员将其移交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