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8日讯) 非法借贷集团雇跑腿纵火追债,涉案的20岁华裔青年与15岁辍学少年因涉嫌使用燃料,蓄意烧毁一辆第二国产迈威轿车,两人今日被控蓄意纵火,惟他们皆不认罪,获准以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两名被告分别是现年20岁的陈凯宏(译音)及15岁少年,今日在警方押送下抵达新山法庭面控。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被控于10月22日,凌晨2时,在新山武吉英达花园2/7英达路段,蓄意使用燃料纵火烧毁一辆灰色的迈威轿车,造成车主损失超过5万令吉。
两人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并与相同法典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及罚款。
两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惟他们皆否认有罪。
负责承审此案的法官为拿督阿末卡玛,主控官则是丽迪亚沙烈副检察司。
第一被告陈凯宏的代表律师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芭拉蒂,她代表被告求情时披露,现年20岁的被告在此前是一名冷气维修员,每月薪资1800令吉。
她说,被告已婚,拥有两名分别3岁和一岁的孩子。
“被告的母亲已改嫁,由67岁祖母抚养。被告的妻子没有工作,一家人与祖母同住。”
15岁少年被告的代表律师拉贾古纳西兰向法官求情时透露,被告的学业成绩不好已辍学,父亲是一名汽车维修员,每月薪水3000令吉,育有3名孩子,要承担一家人的开销。
他恳请法官能基于上述理由,将保释金额定为2000令吉。
法官拿督阿末卡玛批准,两名被告每人各以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择订案件在12月30日过堂。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玛昨日发表文告透露,非法借贷集团在面子书以“新加坡合法借贷”名堂打广告,吸引受害者掉入圈套,若受害者无法偿还,就派出跑腿扔掷汽油瓶纵火追债,跑腿每完成一宗个案可获1000令吉报酬。
他说,警方成功逮捕非法借贷集团4名成员,年龄介于15岁至20岁。警方也在逮捕行动中起获4台手机、汽油瓶、红漆、9张追债纸条、一辆轿车和摩哆等。
根据警方调查,负责追债的4名成员从今年10月起,在柔州尤其是新山地区纵火追债,受害者大多是在新加坡工作的马来西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