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因涉嫌强奸未成年残疾学生的青年教师,于今日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获准以3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34岁的被告莫哈末祖卡奈今日于新山法庭面控,并在通译官宣读完控状后,于法官西蒂苏莱曼前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是被控于在去年12月至今年8月期间,每日的下午3时30分之4时30分之间,于任职的特殊教育学校的仓库内,性侵事发时年仅14岁的残疾女学生。
被告因此被控2项强奸罪以及5项性虐待罪,在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长20年以及鞭笞。
与此同时,被告行为也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b)以及第14(d)条文,一旦罪成,同样可被判处监禁最长20年以及鞭笞。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官努尔法拉瓦达希负责检控,被告代表律师则为依斯干达沙依布拉欣。
前者要求法官将被告的保释金设为6万令吉以及1名担保人,而被告律师以被告每月薪资仅3000令吉且患有阑尾炎,因此要求法官将保释金额降至3万令吉。
最终,法官允准被告以3万5000令吉以及1名担保人作为保外条件,同时被告还需要上缴护照,并且每个月到临近警局报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