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4日讯)华裔保姆涉嫌疏忽照顾,导致1岁7个月大的男婴头部、右眼以及双耳受伤,她在今日被控时否认有罪,被获准以7000令吉保释候审。
被告邓吉金(50岁,译音)是在今日在麻坡第一地庭面控,并在通译官宣读完控状后,在法官娜丽曼面前否认有罪。
被告被控于10月31日早上9时至傍晚7时之间,于巴莪再也的住家内,因疏忽照顾一名1岁7个月大的男婴,而导致男婴身体多处受伤。
被告的行为触犯了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男婴的家长在事发当天,发现孩子的头部、右眼和双耳红肿受伤,在追问下才被保姆告知孩子从沙发上摔倒并撞及桌子。
据了解,被告同时照顾了数名小孩,受伤的男婴已照料了将近一个月,而男婴家长在事发后隔日报案,警方也在家长投报当天扣留了被告以助案件调查。
上述案件的主控官为莫哈末阿利夫副检察司,而被告代表律师古宾德星在陈情时表示,被告目前尚在负责全天候照顾一名婴儿,以及每月仅赚取低于1000令吉的收入为由,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
最终,法官允准被告以7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作为保释条件,案件择定在明年1月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