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林河22日讯)一对夫妻与友人涉嫌贩运51公斤974克冰毒,周五被提控上仕林河推事庭。
被告为莫哈末阿米鲁(27岁)与妻子扎哈拉(26岁)及莫哈末菲道斯(25岁),皆来自玻璃市。
他们聆听控状后在推事布拉妮面前表示理解控状内容。由于案件属高庭审理权限,因此,没有被告认罪与否的记录。
控状指3名被告于今年11月11日,下午3时35分左右,在仕林柏达纳商业中心停车场,共同贩运51公斤974克冰毒。
因此,被告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一旦罪成,可在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被判死刑,则必须判处不少于12下鞭刑。
推事随后定明年1月24日再度过堂,并且不允许保释。
此案主控官为诺莎希拉副检察司,3名被告均未聘请律师。
11月14日,媒体报导警方于11月11日,在仕林河的仕林柏达纳商业中心停车场,逮捕3名青年,其中2人是夫妻关系,同时,起获接近52公斤疑是冰毒的毒品,价值200万令吉。
武吉安曼肃毒部总监拿督斯里许国振指出,第一嫌犯是名跑腿,并由其妻子与朋友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