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18日讯)一名49岁女子早前驾驶一辆运动型多用途轿车(SUV)尾撞两辆摩哆,最终导致当中3人重伤死亡,1人受伤入院一案,法庭已择定此案在12月18日过堂。
49岁的被告诺丽赞依斯迈因仍在接受心理治疗,所以在今日(周一)未能来到瓜拉登嘉楼地庭进行过堂程序。
副检察官努纳比哈是在接获医院要求延长被告治疗的申请期限后,转告法庭。
此前,被告因触犯刑事法典第307(1)条文(企图谋杀),被带上地庭面控。
该名女司机被指控在同一起车祸事件中,企图谋杀并导致一名UiTM龙运分校的大学生受伤。
根据指控,她被控在同一日期、时间与地点企图谋杀事件中的受害者莫哈末阿玛尔(20岁),并对其造成了伤害。
若罪名成立,被告将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和罚款,如果其行为对人造成伤害,她可能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
然而,法官莫哈末祖扎基古丁宣读指控后,并未记录被告的答辩,法院随后下令被告接受精神鉴定。
此外,被告也在龙运地庭面临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