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2日讯) 水果供应商上门追讨1万5000令吉欠款,与欠债者的哥哥起冲突,对其拳打脚踢导致受伤,今日在峇株巴辖法庭被控擅闯民宅和致伤他人。
被告赖君福(61岁,译音)向承审推事苏海拉认罪后,每项罪名被判罚款各1000令吉。
被告共面对两项控状,第一控状指被告于本月11日下午4时在永平友谊花园,在未经31岁男子的允许下擅自闯入一间住家,抵触刑事法典第448条文。一旦罪成,可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在上述时间和地点,致伤一名男子。一旦罪成,将监禁最高一年或罚款2000令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被告前往欠债者的住家追讨供应水果的约1万5000令吉欠款,然而,当时欠债者不在家,因此觉得很生气,并和欠债者的哥哥起冲突,并朝对方脸上挥拳,踢伤对方的腿部。
主控官为法拉瓦希达,律师为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陈松元(译音)。
推事在听取主控官和律师陈词后,判被告每项控状各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监禁2个月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