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古来一间民宅遭遇祝融,失火原因竟是因为有人恶意使用烟花引发火灾,警方随后逮捕2男子助查案件。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警监是在今日发出文告透露,警方是在10月30日接获一名41岁妇女的投报,指其位于古来斯里布蒂里路的民宅发生火患,损失金额约为51万令吉。
他指出,根据警方初步调查显示,屋子起火原因为有人恶意使用烟花引发火患。
“警方根据掌握的信息,成功逮捕了一名30岁的本地男子以及23岁的外籍男子,并起获了多种烟花。”
与此同时,遭逮捕的外籍男子的尿检结果,对毒品呈阳性反应。
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以及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上述案件。
在首个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长14年以及罚款;在第二条法令下,涉案者若罪成可被判最长7年监禁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
目前,两名遭逮捕的嫌犯将被延扣至11月6日,以协助案件调查。
陈胜利也呼吁,民众避免购买和使用未经当局许可的烟花爆竹,而当局也不会姑息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以良好维持社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