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9日讯) 因20令吉与妻子起纠纷,油棕工人用手提包捶打妻子背部致使其受伤,今日认罪后,被判入狱两个月。
32岁被告约翰尼依德利斯今日在永平推事庭面控,他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
被告与29岁妻子育有两名孩子,他被控于9月21日,上午8时15分在巴力士隆的住所内,持手提包致伤其妻子。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以及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配偶伤人)。
根据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监禁一年,或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刑事法典326A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323条文最高刑罚的双倍刑罚。
根据案情,被告因为未经同意拿走妻子的20令吉,引发两人口角,被告被妻子要求还款时斥责对方,并以手提包捶打妻子的背部。
事发后,受害者前往苏丹诺依斯迈医院进行伤势鉴定,并随后到巴力士隆警区报案。被告则在9月21日下午3时30分遭逮捕。
上述案件由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负责检控,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承审推事苏海拉判处,被告监禁两个月,刑期从被捕日开始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