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柔佛乌鲁地南警局袭击案行凶者的父亲今日在高庭面对3项与恐怖主义相关的罪控,惟皆否认有罪。
现年62岁的拉丁英然聆听控状后,在法官拿督阿兹哈面前表示不认罪,法庭随后择定本案于11月15日过堂。
根据首控状,拉丁被指于2014年杪至2024年5月17日期间,在柔佛新山位于甘榜双溪地南拉巴尼路的一间房子,有意识地鼓励恐怖行为,向妻子罗丝娜与4名儿女即拉丁鲁克曼、拉丁隆尤拉、法哈索比丽娜及玛丽亚,灌输达伊沙的意识形态。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G(a)条文,一旦定罪,将面对最高30年监禁及罚款。
第二和第三控状则指他支持恐怖行为,即藏有4把自制气枪以进行达伊沙组织的活动,他也被指支持恐怖组织领导,即向阿布峇卡宣誓效忠。
被告被指在2024年10月17日早上10时45分和2014年杪,在相同地点犯下这2项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b)和130J(1)(a)条文(即与恐怖活 动有关的罪行),一旦罪成,将面对终身监禁或入狱最高40年或罚款,至于用以作案的任何资产也需一并充公。
被告的女儿,即23岁的法哈索比丽娜也在同一名法官面前面控,她被指蓄意不上报与刑事法典第 130J(1)(a) 条文和第 130G(a) 条文相关罪行的信息,惟她否认有罪。
她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M条文(隐瞒事实),一旦定罪,将面对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主控官是莫哈末慕斯达法副检察司,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法蒂玛祖莱卡。
在5月17日发生的乌鲁地南警局遇袭案中,两名警员阿末阿扎和莫哈末沙菲克殉职,莫哈末哈斯夫伍长则受枪伤,行凶的男子最终遭歼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