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6日讯)一名逾期逗留的印尼籍女佣涉嫌在雇主偷窃2万令吉现金,今日被控上马六甲爱极乐法庭时面对2项控状,惟不认罪。
31岁的女被告德薇乌丹达丽被控于今年5月16日,在新河花园一个住家单位内偷走华裔雇主的2万令吉现金。
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81条文下被控。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7年,同时可被判罚款。
此外,被告也因逾期逗留11个月,触犯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少过1万令吉,坐牢不超过5年。
被告在推事凯鲁尼萨面前否认2项控状。此案由瓦达依沙副检察司主控。案件定于12月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