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4日讯)1名与GISB公司有关,2年前曾担任儿童之家舍监的外送员,因涉对1名少年进行猥亵行为,今被警方带往北海法庭面控不认罪。
根据控状,24岁的被告莫哈末米奇于2022年7月11日在高渊樟角峇眼波亚(Bagan Buaya)一间儿童之家,对一名13岁的少年进行肢体猥亵,即触碰其下体。
被告因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并与16(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被告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内容后,否认有罪。主控官旺阿米拉副检察司认为,被告不应获得保释,因为受害者涉及儿童。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代表娜齐雅,向法庭求情降低保释金数额,因为被告是一名外送员,没有固定的收入,加上还要赡养父母。
法官莫哈末祖哈兹米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为每个月需前往邻近的警局报到,并且不可骚扰受害者和证人,此案展至11月1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