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一名66岁前保姆因涉嫌喂食一名18天大的新生婴儿,喝下混有感冒药的牛奶,今日在地庭被控时承认罪行,被判罚款8000令吉,或以监禁9个月取代。
被告邱风珍(Hew Foong Chun,音译)被控于9月15日凌晨,在武吉加里尔住宅区的一个单位内,犯下上述罪行,因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2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是于今日在法庭上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这名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随后也想法官求情称,自己是一名单身母亲,患有哮喘、糖尿病、高血压等健康问题,而且没有工作。
“我有听力和眼睛问题,我也没有家和工作。”
被告也因此最终被判罚款8000令吉,若无法交付罚款,则以监禁9个月取代。
同时,法官也谕令被告,在缴纳1000令吉保证金下守行2年,以及从今日起的6个月内完成90小时的社区服务。
根据案情,婴儿的父亲是于9月8日以4500令吉,聘请被告照顾其新生儿20天。
不过,从9月11日开始,这名父亲发现儿子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而其疑心,随后他便查看家中的监控视频,发现被告将感冒药放入奶瓶中喂食儿子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