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讯)柔州警方上月初成功捣破俗称“蛇窝”的中转站,逮捕包括“蛇头”在内的人口贩卖集团成员,今日提控4名涉案男女。
3名外籍男性和一名本地女性嫌犯是今日上午8时许,在新山南区警区警方押送下,先后被带到新山法庭面控。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玛昨晚发表文告透露,柔佛州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及重案组(D9)是在上月9日,清晨约5时30分,到新山福林园的民宅展开突击行动,逮捕26名男女调查,包括一名本地女子、3名外籍男子,以及21名孟加拉籍男子,所有嫌犯年龄介于19岁至44岁,该名本地女子为上述不法集团管理者。
根据警方调查显示,每名人蛇被征收2万令吉或55万塔卡(孟加拉币),从新加坡樟宜机场下机后,由“中介”一路接应,被安排经柔佛长堤,朝往苏丹依斯干达大厦(新山关卡)的隐密“蛇道”,再被载到“蛇窝”窝藏。
古玛表示,警方相信上述人口贩售集团自今年8月份开始活跃,取道柔佛长堤进行偷渡勾当。
他透露,该名女子及3名外籍同伙,在集团内分别担任管理者、运输者,以及中继站的看守人。
“警方在行动中查获多样物品,包括25台手机、22本孟加拉护照、各国现金包括1200令吉、2新元(约6令吉52仙)及5460塔卡(约190令吉)、一张提款卡、车辆贷款合约、一串商店钥匙、两辆轿车及车钥匙。
古玛透露,每名偷渡客须向孟加拉籍代理提交55万塔卡(约2万令吉),以偷渡到我国。
偷渡客先在新加坡樟宜机场下机,集团代理会通过偏僻的路线,让偷渡客步行前往新山苏丹依布拉欣大厦(新山关卡),之后再被送往位于新山福林园的中转站。
“警方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4(5)条文,逮捕女嫌犯及3名外籍同伙,同时以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1(5)(b)条文逮捕21名非法移民。调查报告已提呈至柔佛州副检署司。”
他表示,“21名非法移民将在1959/63年第6(1)(c)条文(非法入境)下被控,其馀嫌犯则是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26A条文第26a条文下被控。
21名非法移民经于9月23日在新山法庭被控,案展10月13日过堂,4名嫌犯将于今日在新山法庭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