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6日讯)著名伊斯兰传教士阿末胡山涉嫌未经许可使用勋衔和荣誉,被提控上加央地庭,惟其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玻璃市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组于2023年5月4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发现被告接纳不被马六甲州元首承认的勋衔名称与荣誉,因此抵触2016年标志和名称第4A(3)条规(防止不当使用)(修正),同时在第17条规下同读。
被告也可在第4A(6)条规下判罚,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来自吉打州高岭的阿末胡山在庭上否认有罪,地庭法官莎丽法允许被告以2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出外候审,同时被告需每月1日到附近警局报道。案件择定10月28日过堂,。
此案由玻州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拉夫及副检察司傅肄婷负责检控,被告代表律师为诺伊曼基诺阿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