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0日讯)车内放屁惹祸引发2兄妹争吵,哥哥竟动手拳打妹妹的脸,今日在爱极乐法庭俯首认罪,被判监禁7天!
案件被告为现年37岁的利祖安山苏丁(技工)。
控状指出,他在本月11日约早上11时,在位于柏灵玉一间霸级市场停车场,拳打坐在轿车后车座的32岁亲妹妹,并致伤妹妹的鼻子及嘴巴。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326A条文下同读,即蓄意致伤家庭成员,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据了解,被告开玩笑称自己在车内放屁,惟却被妹妹指有关行为十分不礼貌,妹妹也提及被告的往事,令被告感到不满,并拳打妹妹的鼻子和嘴巴,至流血及红肿。
受害者到马六甲中央医院接受治疗,并向警方作出投报。院方也证实受害者的嘴巴、脸颊及额头都受伤。
被告在庭上直认不讳,瓦达依斯哈副检察司建议法庭给予被告应有的惩罚,因被告致伤亲生妹妹。
被告在求情时指出,他只是一名技工,与妻子育有6名孩子,恳请法庭从轻发落。
推事凯鲁妮莎最终判处被告监禁7天,刑期从被被捕日9月14日开始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