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网红Sarah Leo涉嫌偷窃前男友手机一案,原定今日宣判,由于控方刚收到辩方律师递交的陈情信,法庭决定将案件延后至10月18日宣判。
现年33岁的被告Sarah Leo被控于今年4月26日晚上10时左右,在一私人医院的停车场内,从安德鲁叶辉明(37岁,译音)的汽车中偷窃一部价值2000令吉的Oppo Reno 8手机。
被告因此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一旦罪成,她可能面临最高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被告于今年6月13日首次上庭时不认罪,法庭允许她以3000令吉保释。辩护律师在7月24日的过堂时表示,将向副检察司提交陈情信。
今日原定就该陈情信作出判决,但控方表示刚刚收到该信,要求一个月时间审阅,推事因此决定延迟至10月18日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