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8日讯)一名39岁的割草工人因强奸妻子年仅12岁的妹妹,今日在地庭面控时罪名成立,被判坐牢28年和鞭笞24下。
瓜登地庭法官诺丽雅今日针对此案作出裁决时,判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下面对的三项罪名全部成立,因此判处被告28年监禁和24下鞭笞。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1年2月至7月期间,在马兰一处住宅内强奸了案发时年仅12岁的小姨子,因而抵触3项罪名。
法官判处被告每项罪名判监14年及鞭笞10下,刑期则从即日起计算,但基于第二和第三项刑罚同时执行,因此被告只需监禁28年。
根据刑事法典第288条文规定,面对同一罪行者仅可被执行最高24下鞭刑,因此被告的鞭笞刑罚也被减至24下。
同时,地庭也允准被告以3万5000令吉保释金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