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5日讯)一名30岁的华裔执行董事萧朝真(译音)今早在北海法庭被控涉嫌挪用公司公款,总额达4万6990令吉。
被告共面对4个案件的11项失信控状,指控他在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3月7日期间,在北海甘榜巴耶拉惹乌达商业中心将公司款项据为己有。
根据控状,被告的行为触犯了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罪),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监禁20年、鞭刑以及罚款。
被告在庭上否认控状,其辩护律师方慧勤为其求情时表示,被告已婚,身为自雇者,每月收入不固定,且需负担家庭开销与照顾年迈父母,因此请求法官减低保释金额。
法官诺艾妮最终批准以2万8000令吉保释,同时下令被告交出护照,案件定于10月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