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9日讯)涉及贩运逾15公斤毒品的华裔男子,经过超过3年漫长审讯后,今日在证据不足下被判无罪释放,他在庭外展露久违的笑容。
获释放的被告萧善丰(43岁,被扣留前是一名渔夫)在芙蓉第3高庭外向媒体表示,他当时是去找朋友,但没有料到朋友车内藏有大量毒品,因此连带被逮捕。
“如今终于还自己一个清白,获得释放,我心情非常开心。”
被告在当庭释放后,获兄长将他接回家。
被告被控于2021年3月1日,早上6时30分,在波德申一间酒店停车场,涉及贩运重达1万5854克冰毒(Methamphetamine)毒品,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是终身监禁,倘若没有被判死刑,必须被判鞭笞不少过15鞭。
被告在2021年3月1日落网后,鉴于涉及的控状属严重罪案,因此被扣留后不得获准担保外出。
而案件于2023年12月4日从芙蓉推事庭移交至芙蓉高庭后,进行了长达近一年的审讯,过程中传召了5名证人上庭证供。
芙蓉高庭3法官拿督罗哈妮宣读判词时表示,在聆听整个审讯过程,经过深思熟虑后,鉴于主控官无法提呈有力证据证明被告涉及此贩运毒品活动,因此宣判被告无罪,获得释放。
另外,她也说,对于案件的毒品证物,要求各方依据程序处理,目前暂时由法庭保管。
此案主控官为妮扎哈丝娃妮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哈雷斯及蓝查利。